当前位置:新闻频道首页 - 政策法规 -

西安紧跟步伐下月进入"国五"排放时代

西安紧跟步伐下月进入"国五"排放时代

【政策法规】 近日,陕西省西安市多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,就“国五”排放标准按照国家要求,将在2017年1月1日起分段实施。据悉,自2017年1月1日起,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、进口、销售、注册和转入登记的轻型汽油..

近日,陕西省西安市多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,就“国五”排放标准按照国家要求,将在2017年1月1日起分段实施。

据悉,自2017年1月1日起,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、进口、销售、注册和转入登记的轻型汽油车、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(可消耗燃料为柴油的除外)、轻型两用燃料车、轻型单一气体燃料车及部分重型柴油车(仅限客车、公交、环卫和邮政用途),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。

而市场内在售的新车及外地转入西安市的车辆应符合“国五”排放标准,已挂牌使用的“国四”车辆并不受影响。 也就是说,现在已经在路上的“国四”车辆或者新车刚上牌的车辆均不受影响,同时,二手“国四”车仍可正常交易。

但是自2017年7月1日起,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、进口、销售、注册和转入登记的重型柴油车、重型两用燃料车、重型单一气体燃料车,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。

但是很多用户担心自己的车不符合排放标准,对于很多车主担心的担心,笔者也了解到西安市采取新车新标准,老车老标准方法,只要是在此政策实施时间节点之前购买并上牌的车辆,都是可以上路的。

根据规定,西安市各机动车销售企业将在2017年1月1日起停止销售不符合国五标准的车辆,并在销售机动车时告知购车者。如果还有企业销售国四新车,并且在购车时并没有告知车主,那该怎么办?

其实大家并不用担心这个,据笔者了解到,对于违规销售不达标国五排放标准机动车的企业,公司农行部门将没收销售企业违法所得,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

免责声明:本文转载自互联网,来源:商车网,本站只做展示,并不代表本站赞同或附和文章观点,内容如有不当,请通过客服热线通知我们删除。
ICP营运许可证编号:鄂B2-20100155/鄂ICP备08007314号
邮箱:toplearningteam#gmail.com (请将#换成@)
商用车网由随州市金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
  • 触屏版
  • 商用车之网
联系方式:toplearningteam#gmail.com (请将#换成@)

周一至周日(24小时)